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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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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  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  他也不屑于辩解,  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  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  又顺经络一路向上,  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  只要有一口气在,  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  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  静静地看着他,  那眼神高高在上,  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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